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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27 19: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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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篇一】: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奥运明星,然而我喜欢的是李小鹏。

大家都知道他是在李宁之后的又一位体操王子……

从小时候时开始,他的体操天赋就在同龄人中显现出来。早在1997年的世锦赛,16岁的小鹏就在国际赛场中崭露头角,获得团体冠军、双杠亚军和自由体操季军。他那时的教练开玩笑,说他是:第一次参加世界比赛,就获得金、银、铜的“大满贯”。

当然,每个人的人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当他刚进入国家队的时候,肯定会很不适应,那时的他还只是一个15岁的年轻小伙子,谁也想不到,他会成为今后的体操王子,当时,他也是吃了不少苦头,竞争也很激烈,教练也叫他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然而,谁也不知道,他竟这般挺了过来。

在那个大舞台上,真的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这个世界上的“天才”一词绝大多数都是用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来换取的。在阿纳海姆世锦赛上,在跳马以觉得优势取胜后,他冒险使用了一年中才成功十几次的一个新动作,就这样,成就了最完美的演出,为自己带回了第十三个冠军。这个动作被命名为“李小鹏挂” 李小鹏十分坦然,也很平静,“我总是在比赛中超水平发挥。”他笑着说:“因为我从来都相信自己,这是最大的财富吧。”的确,那时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自信的人。

这位名副其实的体操王子,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中,又以优异出色的成绩征服了所有人,让所有人震撼,记得在比赛以前,他好像受了很严重的伤,都不知能否参加这一次北京奥运会,可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奥运会也要四年才举行一次,2008北京奥运更是百年难得一遇,正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所以李小鹏还是坚决参加比赛,每天都坚持训练……

奥运会开始了,我看到了我最喜欢男子体操团决赛,好像以前他们都未能取得优异成绩,这次能否一雪前耻呢?大家真的都很期待,比赛开始后,大家都在呐喊助威:中国加油……喊着一遍又一遍。果然,这次中国队没出一点差错,李小鹏的表现不知有多棒,在取冠之后,掌声似雷鸣般,可为我们中国争了一口气啊!

上台领奖的那一瞬间,大家都很激动,流下了眼泪,那个神圣的一瞬间,并不是因为他们拿了多少奖而高兴,而是因为他们的辛苦,努力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他们很自豪,没有为中国丢脸。中国队的实力也得到了别人的肯定,让别人不能小看咱们中国啊!

然而李小鹏也是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不是吗?那种精神,难道不值得学习吗,不是因为挫折而倒下,而是越战越勇,尽管他现在已经光荣的退役了,没有为自己留下一丝遗憾,自豪的夺得了16个冠军,他誓言要打破体操金牌的记录,真的打破啦!

这样的奥运明星,能不让人喜欢吗?

我喜欢作文【篇二】:

梁启超评价陶渊明时曾经说,“自然界是他爱恋的伴侣,常常对着他笑”。

确如其言,陶渊明在自然与哲理之间打开了一条通道,在生活的困苦与自然的旨趣之间达到了一种和解。连最平凡的农村生活景象在他的笔下也显示出了一种无穷的意味深长的美。他的语言,看似质朴,实则奇丽。在平淡醇美的诗句中,蕴含着炽热的感情和浓郁的生活气息。《桃花源记》、《归去来兮辞》就是绝美的佳作。它们无不是脍炙人口的,直入人心的。而每一篇的内容虽不一样,但作者对美好的向往却始终如一。正因为这种追求,他才毫不犹豫地辞官隐居。选择了与上层统治阶级决裂,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追求自由与闲逸的隐居之旅。就这般鸟归山林,鱼回深池一样快活地长嘘了一口气。

在他眼中,故园附近的景物都倍感亲切,就象阔别多年的老友再次相逢,不由得脱口而出地一一数其名字,以发泄无法遏制的激情。方宅、草屋、榆柳、桃李似乎都张开双臂欢迎他,有了生命,而狗吠、鸡鸣都充满了诗意。这与官场的令人窒息、仕途的坎坷陷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陶渊明归隐田园后,亲自参加了农业劳动,他认识到人生于世必须劳动,自食其力,也可以更深刻地体会大自然,体会田园生活。没有大悲大怨,还透出几分乐的味道,这不正是他人生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也许这正是陶渊明之所以为陶渊明的原因吧!不然怎会有“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渊明爱菊,宅边遍植菊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朴素自然、情感真挚的清新艺术风格的飘然于世?陶渊明的飘淡,即使到了今天,也仍能从几页文字中读出,一种隐逸之美。他就是隐士,就算在残破简陋的草庐里也能饮酒赋诗自得其乐的隐士。后来的中国文人仕途失意时首先想到的便是陶渊明。苏东坡也曾说过“渊明吾师也”是否也是因此?恐怕更多程度上还是他的文章吧!

陶渊明从来就是为自己而写,这样的人从古至今是为数不多的。因为隐居才可能这样,以此来舒展自己。读别人文章的时候,总觉得有一道门槛客客气气地把人挡在外面。而读陶渊明的,却就像在叩问自己的心灵,使得心灵深处无法表达的部分得以舒缓。正是这种心灵的共鸣,才让这千百年来无数的士大夫这么推崇陶渊明。陶渊明的文章就像是冷雨的街头永远温馨的客栈,暴雨狂风大海上的安宁港湾。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自然。

当看着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辞》时,是否听到了一个高亢嘹亮的声音在舒啸:“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我喜欢作文【篇三】:

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它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天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力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

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 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改变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

。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她的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门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下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黝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纹,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眼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能给你的只是无耐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我喜欢作文【篇四】:

我喜欢那些字字珠玑的文字,也喜欢独具风骨的文人。我喜欢落英缤纷中顺风飞舞而若即若离的身影,也喜欢落叶翻飞中清晰可辨而稍纵即逝的光辉。

我喜欢冬日里的一缕阳光,因为它驱散了凛冽的寒霜。我喜欢久旱后的一场甘霖,因为它滋润了龟裂的心田。我喜欢汪洋中的一个航标,因为它指明了新生的希望。我喜欢盈盈月光,我想掬一捧最清的。我也喜欢落落余晖,我想拥一缕最暖的。我喜欢灼灼红叶,我想拾一片最热的。我也喜欢萋萋芳草,我想摘一束最灿烂的。我喜欢晚风吹过河面上的一波涟漪,也喜欢夕阳绽开山顶的一束余晖,因为那是一首生命的歌,也是一种人生的态度 。

我喜欢雄鹰为自己鼓劲的号叫,因为因此它拥有了坚韧的翅膀飞翔。我喜欢种子为自己鼓劲的突破,因为因此它拥有了枝繁叶茂的树荫。我喜欢花朵为自己鼓劲的绽放,因为因此它拥有了婀娜多姿的身体。我也喜欢为自己鼓劲,白云萧萧、和风习习、阳光缕缕、旅途漫漫,“寒暑有代谢,人道每如兹。”,我亦不懈地拼搏着,为自己鼓劲。

我喜欢婉约中透出英气的李清照。虽常是“人比黄花瘦”,也有高歌“不肯过江东”的豪情。内心的寂寞凄凉与相思化作滴滴梧桐雨,敲打在每个人心中。我喜欢意气豪迈又沉郁冷峻的陆游,虽只能“夜阑卧听风吹雨”,但“位卑未敢忘忧国”才是他的初衷。剑门关外仿佛还能听见他壮志未酬的悲愤。我喜欢爱国又富有才华的范仲淹,喜欢他那句“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更喜欢那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种精神曾激荡起我滚烫的心。我还欢赵师秀约客不来闲敲棋子的声声韵律中感受到得悠闲心情。我还喜欢琦君笔下那芳香醇美的美酒,我从中品尝到了思乡的滋味。我还喜欢鲁滨孙,喜欢他流落荒岛历经艰难的经历中的顽强开拓的精神。

世间万物无时无刻都在变化着,每件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美好的一面。我喜欢用自己小小眼睛去看大大世界,我喜欢用心去发现美,感受美。来吧,朋友,我么一起手牵着手吧,高唱一曲欢乐地歌谣,让自己与世间上美好的事物相融吧。

我喜欢作文【篇五】:

古人不远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项羽是秦末的一位是项燕的孙子,楚国的贵族,因被封于项地,所以以地为氏。他从小胸怀大志。他小时候是楚国贵族,姓项明羽,在八岁时看到秦始皇就有一种取而代之的想法。后来他的祖父被车裂而死五马分尸,家中人去避难身份一落千丈因此他从小就立志推翻暴秦。

年少时项梁曾请人教他书法诗歌,籍学了没多久便厌倦了;后梁又请人教他武艺,没多久又不学了;梁大怒!籍曰:“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于是梁便教授他兵法。但其学了一段时间后又不愿意学了,梁只好顺着他不再管他。力能扛鼎,气压万夫,年青时志向便极为远大。

一次秦始皇出巡在渡浙江(今钱塘江)时,项羽见其车马仪仗威风凛凛,便对项梁说:“彼可取而代也。”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二十四岁的项羽,就这样带领八千吴中男儿反秦起义军,登上了历史舞台。

前207年12月,项羽做出了他一生中最辉煌的事,项羽率楚军到达巨鹿县南的漳水,立刻派遣英布和蒲将军率2万义军渡过漳水,援救巨鹿,初战告捷。接着,项羽率领全军渡过漳水,命令全军破釜沉舟,只带三日粮,以示不胜则死的决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奔巨鹿,断绝秦军粮道,包围了王离军队。项羽的决心和勇气,对将士起了很大的鼓舞作用。楚军把王离的军队包围起来,个个士气振奋,越战越勇。一个人抵得上十个秦兵,十个就可以抵上一百。

经过九次激烈战斗,活捉了王离,杀死了秦将苏角,其他的秦军将士有被杀的,也有逃走的,围钜鹿的秦军就这样瓦解了。项羽虽然英勇但也敌不过刘邦。项羽敌不过刘邦是因为他太过于自信,小看了刘邦,如果他能正确的看清刘邦就不会失败,最中只有他能统一中国。可是他失败了。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

项羽虽然失败了,但他依然是人们心中的英勇的勇猛的化身,所以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是项羽江苏省太仓市市一中初二{2}班周金星

我喜欢作文【篇六】:

每个人,人生中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比如:《西游记》、《水浒传》、《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而我最喜欢的则是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位居“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红楼梦》,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全过程为创作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展现了一段错综复杂的家族兴衰史,揭示了封建末世的人间百态,细读来令人唏嘘感叹。

书中所塑造的大量血肉丰满、风采各异的人物也已成为我国文学史上不朽的艺术形象。 从贾元春,因贤孝才德被选到宫中做女史去,到被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从林黛玉,因母患病身亡,到,父令其去京城外祖母家长住。从“贾宝玉初会林黛玉”,到“中举遁空门”。从薛宝钗, “比通灵宝玉识金锁”,到“错演金玉姻缘”等。处处演绎着喜怒无常,举目皆是诗情画意。

《红楼梦》中词藻警人,余香满口。字字句句好似美轮美奂的水晶玲珑塔,写功细腻而不似蜜,一个字、一个词、一句诗也能让人细嚼细尝。一个字有时也能代表一个很大的意思。就算你没有了解作者花的心血,从中也能猜出一二。 《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俩人互相互爱,而儿女姻缘自己和他〔她〕不能做主。从这可以看出封建末世的儿女姻缘是由父母做主,像“柔迎春误嫁山中狼”, “娇小姐伤心悲远嫁”……封建末世儿女姻缘有父母做主,未必不是好事,但也未必是好事。如果俩人难舍难分,或许会离家;或许会双双殉情,那时,父母后悔也来不及了;或许还会……总之封建末世儿女姻缘应由儿女双方互相看上。如果是这样,如花似玉的林黛玉、贾迎春、贾探春也不会有这样的悲惨或悲伤的结局了;英俊潇洒的贾宝玉也不会出家当和尚了。林黛玉是怎么去了的?是被贾母等一些人,活生生的气死了的贾母等一些人,明知贾林俩人相爱,却把两人分开了,插个薛宝钗进来。

《红楼梦》字里行间,都是作者曹雪芹的血,像“贾宝玉试才大观园”时所吟的诗、春节时所制的灯谜、结社时所吟的诗和闲暇时所写的诗等,如果作者曹雪芹没有丰富的知识和见多识广,怎能写出这么多的:雅字、雅词、雅句,雅诗?

我喜欢作文【篇七】:

今天我的心情显示阴,再是雨,最后是晴。想知道为什么吗?让我来讲给你听听吧。

心情的变化,制造悬念,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早上,我妈妈突然对我说:“今天晚上你要去学英语,我帮你报了英语班。”“英语?你什么时候报的?我怎么不知道?”我吓了一大跳,要知道,我最讨厌补课了。“昨天帮你报的,只是忘了告诉你,今天晚上六点到八点去学。”妈妈对我说。“可以退掉吗?我不想学”我可怜兮兮地问妈妈。“不行,这儿的英语是不可以退的。”妈妈拒绝了我。“苍天啊,大地啊!”我仰天长叹。

与妈妈的对话表现了自己不喜欢补课,显示了自己的无奈

晚上,妈妈把我带到了学英语的地方的老师办公室。妈妈和老师打了个招呼,然后老师给了妈妈一本厚厚的书,妈妈把书递给了我。“天哪,这么厚的书?”我看着手中很厚的书,惊讶地说。“是啊,一共一百四十四课,”妈妈没有否认,转身对老师说,“老师,她就交给你了,我先走了。”“嗯,请您放心。”老师笑眯眯地说。妈妈满意地笑了,然后就离开了。“同学,你是不是叫王思怡?”老师亲切地问我。“是……是啊。”我有些紧张。“你不用紧张,这里就我们两个。”“嗯,知道了。”我点了点,心里居然没有了刚才的紧张。“我们先去班上吧,同学们估计都到齐了。”老师拉着我的手走出了门外。我细细地打量起了老师,这个老师大概一米六五的个子,长长的头发扎成了精干的马尾辫,给人的感觉很清爽。“怎么了吗?我脸上有什么吗?”老师察觉到了我在看她。“没……没有。”我收回了目光,脸红红的。“呵呵。”老师笑了笑。我和老师停在了一个教室前,老师轻轻地把门推开。只见教室里面有十个左右的学生,他们都在玩游戏。“好了,同学们,今天我们有了新同学。她叫王思怡哦!”老师指着我对同学们说。下面响起了掌声。“好了,你随便找个位子坐下来吧。”老师对我说。“嗯。”我挑了一个第三排的位子,我的旁边是一个女生。很快,我便和她玩了起来,两人聊得热火朝天。老师讲课的时候让我感觉很轻松,你可以坐着回答,也可以站着回答。你跟老师开玩笑,老师也不会批评了。这里的老师和学校里的老师给人的感觉很不一样,这里的老师比学校里的老师给人的感觉要轻松很多,而且讲课的效率很高,让我觉得英语比以前有趣了!

小作者与老师的第一次会面,营造了融洽的气势,这是喜欢在这里上课最重要的原因

很快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我想我已经喜欢上在这里上课了!

感受真实

我喜欢作文【篇八】:

四年来,我们上了许许多多堂课,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年级的时候,吴老师跟我们上的一堂作文课。

在上课之前,我们需要做眼保健操。吴老师随着眼保健操的音乐悄无声息地走进了教室,轻轻地放下了书本,从粉笔盒中拿了几支粉笔,在黑板上画了起来。我们在认认真真地做着眼保健操时,当家的同学压低声音悄悄地对我们说:“今天吴老师好奇怪啊!怎么突然在黑板上画起了画?你们可以眯着眼睛看一下!”不等当家人说完,我们就已经停下手中的动作,偷偷地看了起来。当然当家人什么都没有说,若无其事地接着“检查”。而正在专心致志画画的的吴老师自然也不会知道。不过我们很自觉,看了一眼就接着做眼保健操了。

随着眼保健操的音乐结束,吴老师也收起了最后一笔。等我们全部睁开眼睛时,吴老师已经用那魁梧的身体挡住了黑板上的画——一个没有鼻子的娃娃头。我们都在下边小声地交谈着,可还是猜不透吴老师这葫芦里到底是卖的什么药?解铃还须系铃人,所以我们的目光都转向了吴老师。希望他能快一点解答我们的疑问!而吴老师脸上挂上了孩子般的笑容,仿佛和我们一样,还是一个小学生呢。突然吴老师向前迈了一步,笑着对我们说:“现在!大家一起来做一个游戏——画鼻子!怎么样啊?嗯?”原来是要做游戏啊!大家齐声欢呼道:“太棒了!”那声音都快把教学楼掀翻了,说不定在操场上还能听见呢!

画鼻子游戏开始了,第一个上场的是我们班上平衡能力超好的金思远。老师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红领巾,给金思远蒙上眼睛,然后让他原地转三圈。接着给他一支粉笔让他给“娃娃“画鼻子。金思远一手拿粉笔,一手到处摸,以免被东西撞倒了。他手先摸到了讲台,然后再一点点地往讲台前方摸,接着他小心翼翼地膜到了黑板的一角,然后他举起拿粉笔的手,在我们的指导下画了一个鼻子。哈!他画歪了,画到了右眼的正下方。

第二个出场的是徐雨萱。同样她也被蒙上了眼睛,转三圈。可她却不像金思远一样顺利了,她完全弄错了方向。竟然跑到了胡新扬的座位那儿去了,来了一个南辕北辙。引得我们发出了雷鸣般的笑声。

因为是作文课,所以作文还是要写的。但那次我们却写的格外轻松,就像在抄写词语一样简单。那是因为吴老师的教学方式使我们的兴趣倍增,使我们拥有许多可以增加进去的感受。

那是我最喜欢的一节课。我好想回到上那级课的时候。可时光一去不复返,我永远也不可能回到那时候。一眨眼我已经是毕业班的学生了,要迎接初中了。我希望在我们离开母校前吴老师还能给我们上一节那样生动的有趣的作文课……

我喜欢作文【篇九】:

红色,是经典的象征,也是革命的象征。回想以前,那些革命者们为了祖国的胜利,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他们的满腔热血洒满了华夏大地。今天,我们要缅怀革命先辈,传承革命精神。《红岩》这部长篇小说,就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感人故事,因此,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就是《红岩》。

《红岩》是一部以描写重庆解放前夕残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狱中斗争为主要内容的长篇小说,书中的主要人物有江姐,许云峰,小萝卜头,华子良等英雄人物。当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流下了眼泪,江姐的勇敢,坚贞不屈深深地感染着我,这些美好的品质可都是我们现在这代人没有具备的啊!每次当我读起这本书,我总是万分激动。江姐,是一位女革命者,在《红岩》里,我最佩服的英雄人物也是她。每当她面对敌人的严刑拷打,总是坚贞不屈,誓死也不透露党的秘密,尽管敌人用牙签狠狠地扎进她的手指,她还是依旧那样的坚强,她的一言一行都牵动着我的心情。当她受难的时候,我也为江姐担心,我心里默默地说:江姐,挺住,挺住啊!最后,江姐为了人民的利益,最终死在敌人的枪下。尽管最后的结局是那么的残酷,但是江姐的这种精神仍旧深深地感染着我,我要向江姐学习,我一定要做一个坚强的人。我在平常的生活,学习当中遇到困难和挫折,常常萎靡不振,被困难所吓倒,有时还牢骚满腹,认为上帝对自己不公平,因此,自己不能很快的进步,学习上不能取得很好的成绩,可当我一想到江姐,她那种坚贞不屈的精神就会激励着我向困难挑战,向自己挑战。这时,一个个困难就被自己踩在了脚下,生活和学习也焕然一新。

记得那一次,我做数学作业的时候,遇到了一道难题,怎么做也做不出来,这时我就产生了放弃的念头,可我想起了江姐那种大无畏的精神和向困难作斗争的高贵品质,我立即打消了“放弃”的念头,重新拿起了笔,认真思考,反复验算,最后终于做了出来。自己心里真是美滋滋的,因为我做到了。当今,我们正在进行着伟大的现代化建设,在这个历史的演变过程中,我们更需要有像江姐那样的革命精神,向来自各方面的困难作斗争,把我们的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富强。

同学们,让我们在红色经典著作《红岩》的激励下,阔步前进吧!让江姐的革命精神永驻人间!

我喜欢作文【篇十】:

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中,都有温暖而明亮、并且让我们受益最大的灯。第一盏是我们的父母;第二盏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则第三盏就是我们从小到大所阅读的书。----题记

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蓝天,马儿离不开草原,花儿离不开土,而我离不开书。“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是我们在一年级下学期时学的《明日歌》的中的诗句。

虽然说到现在已隔了六年,可我到现在还是那么的记忆犹新。这短短的一首《明日歌》就包含了先辈智慧的结晶。古人有“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了,不是更应该珍惜明天,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吗?在《明日歌》中,我最喜欢的句子就是“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和“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是啊!人的一生如果在等待明日中度过,那么,他将会虚度光阴,一事无成。世上的人们如果被明天所羁绊,则年复一年,光阴流逝,暮年将会在不知不觉中到来!“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习!”有时我会这样想,有时我也是这样做的。当我读过《明日歌》之后,我非常惭愧,我发现我错了。为什么把今天本能做完的事情都堆积在明天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无尽的明天。大好的光阴就白白浪费了,到时候,只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感叹了。聪明、勤奋、有志气、有理想的人,深深地懂得:时间就是生命。有的把时间看得比生命更加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大好时光虚度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小就知道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工夫搞实验。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盹儿。看看他们那些诺贝尔的获奖者: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

他们觉得停留在昨天之中,更不会空空等待明天,他们永远都是从今天开始,他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模范,好榜样。短短的《明日歌》是一则座右铭,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我不要虚度光阴,要抓紧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切从现在开始,努力就从今日开始吧!

我喜欢作文【篇十一】:

每当我吟诵着白居易的《草》,都不禁为诗人精巧的构思和新颖的比喻拍手叫绝。“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更是千古不朽的佳句啊!

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诗句。野草顽强,枯萎却不死,烧也烧不尽,只要春风再度重来,那土壤中饱含青春活力的根,就会抽枝发芽,再次地茁壮成长,绿遍大地。这是多么富有生气呀!白居易的这两句诗表面上是对自然景色的描写,其实抒发了他少年气魄豪迈的精神,同时也表达了他奋斗不止、有所作为的雄心壮志,使人读了之后很感动。白居易刚刚到长安求学,这时他才16岁,但是他下定了要求学的决心后,就勇往直前。不管在求学的路上遇到什么困难,他都永不放弃。他就像是那原野上的小草,受到挫折不会灰心,遇到困难不退却,永远进取。的确,他就以野草的顽强精神在文学的历程上艰苦地前进着。

所以说,这两句诗不正是他的奋斗精神的写照吗?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这种精神的人很多很多,比如:在汶川地震中只有9岁的林浩,在大地震发生时,他没有在灾难面前屈服,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挺身而出,不顾自己的安危,冒着生命危险,以顽强的精神,救出两名同学。他的行为,不正是小草精神的集中体现吗?又如:出生在沈阳的赵晨飞,因为他出生时严重缺氧,所以造成了脑瘫。虽然他手脚都不能动,但他并不自卑,而是乐观、自信,积极地生活。

晨飞在学习中有一点令他非常苦恼,就是他的手不能写字。一位好心的叔叔听说了这件事后,就买了一台电脑送给他。虽然他只能用鼻尖和下巴来捶击键盘和鼠标,但他非常珍惜这难得的让他“写”字的机会。开始,他好几分钟才能打出一个字,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刻苦练习后,一分钟能打出十几个字了。他初中毕业后,专攻微机这门学科,后来,他还创建了己的微博,有了一定的成就。晨飞虽然瘫痪了,但他的那颗心却是火热的,因此,只要有了春风,他便会茁壮成长。

我想: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对社会有所贡献,就必需学习白居易这种刻苦顽强的战斗精神,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也要坚忍不拔、百折不挠,正如他写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打心底里喜欢这诗句。

我喜欢作文【篇十二】:

我非常喜欢历史,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一直缠着父亲追问:人是从哪里来的?直到小学三四年级,我已经能看懂很多书了,于是就把姐姐学过的初中历史、地理翻了个遍,从此,我便不知不觉地走进了历史的大门。认识了很多历史人物,尤其值得我佩服和景仰的当数三国时期的军事家诸葛孔明了。

随着电视连续剧《三国演义》的播出,更加形象地展现出诸葛孔明的人格魅力和军事谋略,我如痴如醉,仿佛我已穿越时空的邃道,站在了你的身旁。刘皇叔三顾茅庐于你,以求定天下之妙策,你轻摇羽扇,隆中作对,谈笑间,天下形势、利弊得失、取舍方略你如数家珍,似乎早就成竹在胸。曹操挥师百万,赤壁对峙,意欲吞吴。你潇洒立于船头,任东风撩动衣袂,看火光映红赤壁。一计火攻悲生灵,可怜魏军哭爹娘。

一路巧布阵,曹操几丧命,深谋远虑放曹归,巧送人情与关公。街亭失守,西城危在旦夕。司马大军兵临城下,你却端坐城楼摇扇抚琴,令城门大开,老弱军士各自扫街,司马引颈探望不敢向前半步。就这样,你轻弹一指,挥去司马二十万大军。空城一计至此流传,留下千古佳话。你谨遵昭烈遗嘱,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七擒七纵,大定南方。将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可事非人之所愿,你日夜操劳,忠心为国,“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但天意不可违。你英年早逝,壮志未酬,留下千年遗憾。我多想握着你的手与你一起畅谈军事,一起去讨伐叛贼,一起去把酒当歌。让我走进你的传奇人生,分担你的痛苦,品味你的苦涩。我和你,其实一直在一起,只不过是历史与现实的距离,等待我穿越时空的瞬间,去触摸你冰凉的双手。你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最无奈的感伤!“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合上《诸葛亮》嗟叹,为你这样传奇的军事家,你我虽相距千年,而我知道,我和你一直在一起,永远……永远……

我喜欢作文【篇十三】:

穿越厚重的历史,走过曲折的流年,在泛黄的书页中,我遇到了她——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在那嶙峋而立的天一阁旁。

她在徘徊,在迷茫,在哀叹……虽不知她的名字,我却感受到了她那颗执著的跳踏的心……她虔诚的祈祷终究无法穿越天一阁厚厚的墙壁,她渴求的目光也无法融化一把把冰冷的锁,她的青春、她的柔情、她的渴望都无法使那一扇朱红的大门打开。她只能徘徊在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可是,这又能怎样呢。江南迷蒙的细雨沾湿了她的衣襟,落红铺满了青石小径,覆盖了青石上绿绿的苔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她轻轻地拾起一瓣残花:花已落,仍然如此明媚鲜艳。是什么使花儿如此悲壮如此凄美地从枝头飘落?它怀着怎样的心境?是迷惘?是失落?还是遗憾?花儿无言,只是优雅地轻盈地飘落,飘落……“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她的叹息是那么无力,在空气中弥散,没留下一丝痕迹。

叹息可消散,往事却无法如烟似云般消逝,她忆起了曾经。当初,太守送来了丰厚的聘礼,少年献上了殷切的盛情,父母一遍遍地述说太守之权倾朝野,媒妁一遍遍地述说少年之倜傥风流,可她低头不语,双眉紧锁。最终,父母只好同意她嫁入那个爱书成癖的范氏家族。她的双眉舒展了,她的眼眸闪亮了,她的笑靥明媚了。她将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她将于“天一阁”千百万藏书中消永日,她将与那饱读诗书的范家少爷执手偕老!我看到了她的满意,她的快乐,她的幸福……然而,她生命的春天并没有随着她的出嫁而来临。范家森严的防范措施,使她无法踏进天一阁一步;范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家规,更是使她无法触及到任何一本书籍。她闪亮的眼眸黯淡了,她明媚的笑靥消失了。我看到了她的失落,她的悲伤,她的后悔……日子一天一天地流逝。

她只能徘徊在那离天一阁最近的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她只能仰头望一望夕阳余辉中天一阁紧闭的户牖,一次又一次。她只能闻一闻从朱红的户牖的缝隙散逸的芸草的余香,一次又一次。穿过尘封的岁月,在那本《风雨天一阁》中,我看到了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无比忧郁无比哀怨无比无奈的眼神……她离我不远,真的,不远。我似乎触碰到了她的内心。在泛黄的书页中,我与那个爱书的女子相遇,她的名字,并不重要。她的执着,她的书香之气,在感动着每一个人……

我喜欢作文【篇十四】:

那天,我到一位挚交好友家里做客,由于我比她大了三岁,所以她毫不吝啬的叫我一声“姐姐”。

看电视看到一半,她突然莫名其妙地揪住我的耳朵,对我说:“姐,你知道吗?我喜欢我班的那一个男生!!!”我听了大吃一惊,家教如此严密而又如此稚嫩的她,竟然会有此举动。随后她又打开了她的qq聊天记录给我看,很明显,比所有的女生聊得好多,她貌似在显摆什么,为了让她感到我对此不为之惊奇,就故意压低了声音,掩饰起笑容,装得很不以为然地说:“就因为这个,你就证明他是你的LOVE?”小家伙非常可爱的点点头,说道:“我们两个很投缘,非常合得来。他长得不错,有一点像魏晨(快乐男声,青年演员)”“哎呦,仙霞高级中学竟然有如此帅气之士。”我不禁插了一下嘴。“姐,你听我把话说完!因为我和他是同桌,下课经常和我聊天,上课有时候也说一两句话,挺照顾我的!”我也顾不得听她说话,比较八卦的我皱着眉,手指不停点击着鼠标,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的聊天记录!这才发现,他们之间有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淳朴的,最最最最最最最最最难能可贵的同学情谊。

现如今,大家都执行了“男女授受不亲”这一条款,就连00后的小BABY都被感染了,认为两个人亲昵一点就是一种小小的爱。被遗忘的是那一股子浓浓的同学情谊。“我喜欢那个男生,这似乎是18、19岁女孩的表态,而在95后、00后的孩子背后,那只是重逾千斤的同学关系。如果说一块聊天是一种LOVE,那外企岂不是要成为婚姻协会了吗?所以说,关于情的排名:第一名是亲情,第二名是战友情,第三名就是同学情。尽管我们体内流的不是一家人的血液,尽管我们没有一起久经沙场,尽管我们携手走到老,但是为什么我们会抛开一切去参加同学会的PARTY(聚会),又因为同学会的PARTY(聚会)否掉一切同事的晚宴舞会?

同学交情不等于互相暧昧,你我之间那最最浓厚的同学情 不是平常人可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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