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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500字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8 09:57:43

我喜欢500字作文

我喜欢500字作文(一)

“上课!”

“起立!”

“老师好——”“请坐。”

“小K来了没有?”

“来了——”“哈哈——哈!”

没错,这就是有趣的数学课。至于小K,因为每次上课她都来得最晚,因此,老师已养成了这个“良好”的习惯,在上课前先问问小K来了没有。

这活跃又紧张的课堂就要到来。

“错了,错了!怎么是3?明明是5嘛!”

底下的同学对黑板上老师写的题十分怀疑,老师此时也被惊出了一身冷汗,凝望着黑板,手放在下巴上,偏着脑袋,此时的他一定在思考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他是多么想知道呀!看他那深思的样子,多么滑稽!手时不时地比划着,嘴中还发出“咝咝”的声音。此时的教师静得连钟摆的声音都可以听到。同学们也聚精会神地看着黑板,似乎在寻找错误的原因。

“哦——上面,上面!写错符号了,怪不得!”

一个洪亮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只见小A用手拼命地指着黑板,嘴里还不停地说:“那里,那里!第三行,第三行!”

“哦?!”老师大步走向讲台,改了起来,边改边无辜地说:“谁写的呀?”

“你写的——”同学们异口同声地说。边说边笑,小B同学笑得比花儿都灿烂,两颗洁白的门牙露在嘴唇外边,嘴似乎已经闭不上了。本来大家都安静下来了,但看见小B同学笑得这么开心,也忍不住了……

这也算是留下深刻的印象吧,以后同学们再也不会犯这种错误了。

说说笑笑间,老师用幽默的语言教给我们了许多知识,一堂课下来,大家都精神抖擞,没有一个疲倦的。这活跃而紧张的课堂呀!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堂课!

我喜欢500字作文(二)

我们学校里的草坪上有几株含羞草,因为与众不同,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所以我特别留心观察它。

春天,含羞草发芽了,嫩绿嫩绿的,杆子只有1-2分米长。夏天,含羞草枝叶茂盛,叶子很奇特,一根很细的茎,两旁有一些细细的像小针一样的东西,和水杉树的叶子很像。秋天,含羞草开花了,一朵小花毛绒绒的,有粉色的,有紫色的。虽然它很小,不起眼,但当你仔细观察时,就会觉得它美丽又可爱,那是一种娇气的美,很招人喜欢。秋末冬初,含羞草结果了,果子像扁豆,外面有一层绿色的外壳,里面是种子。过了一段时间,外壳变成了棕色,不久,种子就从壳子里跳了出来,落在了泥土上,等明年春天生根发芽,一代代地繁衍下去。它的生生息息和其他植物没什么两样。让人纳闷的是,为什么一碰它,叶子就会下垂拢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只好上网找资料。

原来,在含羞草的茎部,有一个储藏液体的囊袋,它好像液压机里的油缸。囊袋里装满了液体,当你触动叶子的时候,囊袋里的液体就向上部和叶子两侧流动,叶子在重力作用下就合拢了。等平静一会儿后,液体慢慢从叶子两侧流回囊袋,叶子重新展开了。

有时,我故意碰碰它们,和它们开开玩笑。

我喜欢500字作文(三)

我是一个运动细胞极其发达的人,我很喜欢体育运动,其中我最喜欢足球和篮球,而在足球与篮球之间我更喜欢篮球一些。

我喜欢篮球也是意见很有趣的事情呢!相信大家都很想听听吧!那么我就给你们讲讲吧!

记得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一天。我一早起床,妈妈就告诉我说:“儿子,今天你表哥一家要来,你快点起床吧!”本来还想再在床上睡一会儿的我,听到这个消息,马上从床上蹦了起来。刷牙洗脸过后,我吃完妈妈做的早餐后,我便坐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等待表哥一家的到来。

忽然门铃响了,我冲过去开门便看见表哥身穿一身篮球衣,手拿篮球,脚穿一双篮球鞋。表哥他还没进们,就对我说:“走,弟弟跟哥走,哥哥带你去玩好玩的。”说完表哥便拉着我胳膊走了。四姨、四姨夫与表姐都进了门。四姨还不忘关照一句说:“早点回来,中午还要去吃小肥羊呢!”

来到小区篮球场。我非常疑惑,因为表哥一直以来都只爱踢足球,足球踢得特别好,可这次来是一身篮球衣,还拿着篮球,穿着篮球鞋。因此我问表哥:“这次怎么不踢足球,反而来打篮球呢?”表哥不紧不慢地说:“因为到了初中,大部分人都来打篮球,而且篮球也是一项集体运动,所以你哥我改打篮球了。”说着,表哥做了几个我只在电视里见过的动作,我觉着很简单,因为只要在手上来运球和玩花样,而我真的让表哥把球给我,让我做这些动作的时候,我却一个也做不出来。

我做了快一上午也没学会一个动作,所以非常气愤,于是立誓一定要打好篮球,后来越打越喜欢,越的越爱打。因此我就喜欢上了篮球。

我喜欢500字作文(四)

我最喜欢我的同学---张馨予,她的身材瘦瘦的,眼睛大大的,脸上总是带着微笑。张馨予的学习成绩一直都很优秀,如果我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就会向她请教,她总耐心的给我讲解。我们不但在一起学习,还经常在一起游戏。

记得寒假里她约我一起去滑旱冰,当时我心想:滑旱冰有什么难的!我保证不出15分钟就学会了。我们兴致勃勃的来到五岛公园,直奔旱冰场,说滑就滑,赶忙换上滑冰鞋。可是刚一迈步,我就摔了一跤。害怕别人笑话,我又爬起来,因为没扶栏杆,这次还没等我站稳就重重地摔倒了。我想学滑冰这么难啊,还没正式开始我的屁股就摔疼了,气得我真想不滑了。看到张馨予在滑冰场上敏捷的身影,我羡慕极了,便又一次站起来。这时张馨予滑了过来,微笑着对我说:“来,我教你。”她把我扶了起来,“滑冰时身体稍微向前倾一点儿,脚要成为倒八字,再滑。”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便又一次向前滑了起来。摔一次我滑一次,无数次的摔倒再起来后,我不禁有些想放弃,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骨头像散了架似的。“加油,你一定行的!” 张馨予在旁边给我不停的股劲,我股起劲又重新站了起来。开始我还小心冀冀地紧紧拉着她的手,渐渐的我勇敢地松开她的手,就这样,在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后,终于学会了滑旱冰。张馨予也为我的成功高兴的鼓起了掌。这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张馨予。

我喜欢500字作文(五)

在学校的每一堂课我都很喜欢,因为每一堂课都可以让我们学到很多知识,若要说最喜欢和最难忘的一堂课莫过于那一堂语文课。说起这堂语文课,我仿佛又回到了那天的场景。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我们纷纷跑进了多媒体教室。因为老师说今天古诗词赏析,在多媒体教室上,并且还有家长要来,我知道我妈妈来了,当我跑进教室的时候却没有看见妈妈,于是我又跑出去找,一出门就看见妈妈在吃泡面,我很生气的呵斥了妈妈一句,妈妈说她还没吃饭呢!我恍然大悟,我很感动。后来,我和妈妈一起去了多媒体教室。马上就要轮到我了,当着妈妈和这么多同学的面我感到很紧张,也很害羞,怕我赏析的不好被同学们笑话,但在心底,我还是很自信的,一上台我看到了妈妈脸上那充满期待的目光,信心满满,我一鼓作气,把赏析一字不漏的全背了下来。下台后,我脸涨的通红,而妈妈却给我竖起了大拇指,我很欣慰。

这堂语文课让我学到也懂得了很多道理,这堂语文课让我不再胆小,让我在妈妈面前展现了我的风采。我要感谢我们的语文老师。

我喜欢500字作文(六)

今年暑假,爸妈带我去北京旅游,我们住在前门建国饭店。在建国饭店里有一个叫“梨园剧场”的戏园子,每天晚上上演四出京剧折子戏。我们刚办完入住手续,大堂经理就送给我们三张戏票。

剧场外的橱窗里陈列着许多关于京剧历史、人物、戏服和剧目的介绍,一张京剧大师梅兰芳的演出照片格外地引人注目。“你知道梅兰芳吗?”爸爸指着照片问。“我上二年级时学过一篇课文《梅兰芳学艺》,他通过勤奋练习,终于眼睛会说话了。”我回答。“不错,女儿。” 爸爸摸了摸我的头:“京剧有许多行当这你知道吗?” “什么是行当?” 我望着爸爸。“我们今晚看了戏,你就会懂了。”爸爸笑了笑。

大幕拉开,京腔京韵的京胡声开始在剧场里回荡。台上京剧演员长袖飞舞,翻身踢腿,非常热闹。一边看戏,爸爸一边轻声告诉我,《贵妃醉酒》和《霸王别姬》是旦角的戏,《三岔口》是武生的戏,《坐宫》的行当属于须生。一个小时的演出很快结束了,剧场里响起长时间的掌声,观众们依依不舍地起身离场。我知道了,京剧有生、旦、净、丑四个行当,有唱、念、做、打四种表演形式,还有皮、黄、锣、鼓等伴奏结构,真是一门综合表演艺术。

我喜欢京剧,喜欢它的服装美;我喜欢京剧,喜欢它的扮相美;我喜欢京剧,喜欢它的唱腔美;我喜欢京剧,喜欢它的……

我喜欢500字作文(七)

我比较喜欢吃肉类的菜肴,爸爸妈妈经常说我是食肉动物。在众多的肉类菜肴中,青瓜炒鱿鱼让我情有独钟。这可是有原因的哦。那是在我7岁那年,有一天,我听爸爸对妈妈说,他的老板被他炒鱿鱼了。

于是,我就问妈妈:“妈,什么叫炒鱿鱼?”妈妈摸着我的头说:“炒鱿鱼就是一道非常好吃的菜呀。”我兴奋地对妈妈说:“我也要吃!”妈妈微笑着说:“好!今天我们家就吃炒鱿鱼。”后来,我偶然听妈妈对爸爸说今天是我们炒别人的鱿鱼而不是被炒鱿鱼,不要放在心上之类的话,我听不懂,于是没放在心上。下午,妈妈下班回来,果然从菜场上买回了鱿鱼和青瓜。开始做菜了,我就跟在妈妈后面,看妈妈洗鱿鱼、切鱿鱼、炒鱿鱼。不大一会儿,香喷喷的青瓜炒鱿鱼就上桌了,我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就吃了起来。妈妈边笑边说:“小馋猫,饭还没盛呢就吃菜!”我对妈妈说:“这么好吃的菜,为什么以前不烧?味道太鲜美了,好吃!”妈妈若有所思地说:“你爸不喜欢吃海里的东西,所以从没买过,既然你喜欢吃,以后家里就经常做。”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才知道炒鱿鱼原来是开除的意思。我也经常问爸爸为什么要这样说,他总是避而不答。我再问,他就说:“等你长大了就自然会知道的。”看来,菜肴里也有学问。

我喜欢500字作文(八)

群他,是智慧的化身,“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这些神话般的故事和他一起在历史长河里闪着耀眼的光芒。他是成功的象征,“功盖三分国,名成八阵图”。但他偏偏遇上了一位扶不起的阿斗,给后人留下无尽的慨叹和唏嘘。

他原本只是个隐士,他念着“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躬耕于南阳,一心只想过着“俭以养德,静以修身”的生活。可是,他这样的智者,历史是不会让他如蜉蝣一般消失,于是演绎了“三顾茅庐”的佳话。他足智多谋。初出茅庐就火烧新野,即使是曹操手下“八虎骑”之首的夏侯敦也落得狼狈而逃。他巧借大雾,草船借箭,不费吹灰之力,就让周瑜陷害他的美梦破灭,同时还大大挫伤了曹军的锐气。

他六出歧山,屡战屡胜,使魏军中首出一指的司马懿也闻风丧胆。他大智大勇。面对兵临城下的15万大军,依然笑容满面地在一座空城上悠闲地弹琴。

为了孙刘联盟,他泰然入吴,虽然他知道那里有周瑜的百般刁难,甚至是生命危险。萌葭关下,为了刘备的事业,他毅然决定冒刀光剑影,前去说服马超投降。虽然最后去的不是他,但我仍然不得不佩服他勇气可嘉。但他毕竟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犯错的时候。一个马谡,一个魏延。前者言过其实,他却委以重用,只因为马谡读了一肚子的兵书,谈论起来滔滔不绝;后者是难得的将才,他却固执地认为“延脑后有反骨”,总是不能用人不疑。恐怕在这一点上,比起刘备和曹操,他要稍逊了一筹。

他太谨慎,偏偏他又遇到了那位“安乐公”,纵然他是“两朝开济老臣心”,仍不免使天下英雄常有“泪满襟”的慨叹。这就是我眼中的诸葛亮——一个无奈的隐士,一个有超人胆略和杰出军事才能的英雄,一个不免留有遗憾的悲壮之士。

我喜欢500字作文(九)

打开我的衣柜,你们就可以看到很多漂亮的衣服,各式各样的五彩缤纷的,那些衣服全都是很大的,唯独有一件衣服放在我的衣柜里面,它是小孩子穿的衣服。那件是我最喜欢的衣服。

记得那是我读小学的时候,那段时期非常流行奥特曼,很多同学都买奥特曼模型玩具,还有买奥特曼花样的衣服,那时候我很羡慕,我也想要一件那样的衣服。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攒钱打算自己攒够钱了就去买那件衣服。

我记得那件衣服好像是45元,是一件蓝色的上面绣了一个奥特曼的花样,那个奥特曼是画在衣服的正中央,那是一件短袖衫,是圆领的。

问清楚了那件衣服的价钱之后,我就开始打算攒钱了。我每天筹划着,我每天零用钱是3元,我想了一下我每天少用2元这样,一个月就可以买那件衣服了。于是,我就开始了攒钱计划。每天早上花一元吃早点,然后把另外2元钱攒着。

终于我用了一个月的积累,够钱去买那件衣服了。我开心的跑去买了那件衣服,然后自豪的穿在身上。是多么的自豪啊!那是我自己用钱买的。那时候觉得非常有成就感。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衣服,它代表着不光是我的童年,还代表了我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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