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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7 22:41:11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篇一】:

春节的时候,外婆到我家来,给我带了两只小乌龟,看着它们傻里傻气的样子,我立刻就被它们给逗乐了。

刚到我家时,它们都对陌生的环境充满了恐惧,一直呆在盆里一动不动,不管我怎么弄它们,它们都是把头缩在壳里,好像那个壳可以抵御外界的一切干扰一样。可是等到晚上的时候,两个小家伙终于忍不住了,强烈的好奇心让它们开始伸长脖子,查看这个新家。开始我以为小乌龟这几天都不会有动静了,于是就把它们放在了厨房里,关上灯后,就去看电视了。不一会就听见厨房传来哗哗的声音,像是有东西在抓桌子,我们都吓了一跳,妈妈还说是不是老鼠在啃桌子。我壮着胆子,来到厨房,打开灯,原来是这两只小乌龟在搞鬼,它们正在努力的爬出水盆,脚爪不停的抓水盆的边缘,想要爬出来,我看它们这么费劲,就只好帮它们一把,直接从盆子倒它们出来。到了地面后,两个小家伙一改之前安静的形象,开始在家里爬来爬去,难道是在丈量它们的新家有多大么。

看着它们自顾自的爬来爬去,样子真是憨态可掬,我们全家人都笑了起来,真是可爱的小动物啊,从这一刻起我就喜欢上了这两只小乌龟。

我喜欢作文【篇二】:

电视是我的天堂,不让看体育比赛就是对我致命的打击。

电视机中的频道丰富多彩,但我对体育频道情有独终。我喜欢的节目很多,例如惊险的高山滑雪,有趣的冰球大赛,激烈的足球世界杯,刺激的羽毛球争夺战,尽管它们是多么的爽,但都比不上我心目中神圣的体育赛事――NBA篮球赛。我是一名观众,是休斯顿火箭队的忠实球迷。其中最令我敬佩的是麦克格雷迪和“小巨人”姚明,他俩的组合称为“姚麦组合”,可令全NBA赛场为之一震。虽然小巨人姚明在近期因腿上的伤而缺了几场比赛,但是他之前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令我们感到骄傲。这几天,火箭与灰熊的交锋中,在麦迪的勇敢的奋战下,在巴蒂尔的机智快攻下,火箭以大比分的优势取得胜利,最好战果是四连胜。在我的印象中,是麦迪与敌人争夺球,他里突外投拿下全场的最高得分三十一分,但敌人紧追不舍,得分差距小,巴蒂儿给麦迪助攻,一次次戏耍敌方,满胜而归,敌人的进攻后卫也不逊色,在外围屡次“开炮”将比分反超,在最后一刻又是麦迪,他起身,调整姿态,转动手腕,用柔和之力将球抛出,直冲球篮飘去,进了!全场都沸腾了!掌声和呼声连成一片,鼓声和呼喊声奏成了优美的音乐,让人心情愉快。NBA的音乐主题曲响起来了,伴着运动鞋擦地面的声音,让人享受着胜利的兴奋。他们退场了,走进了休息室,拥抱,我的视线没有离开电视一次,手不断的鼓掌。

体育是有魅力的,那时我才真正的认为自己是一名真正的体育迷,我真的爱上了体育比赛,它们成为我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们让我废寝忘食。

你是吗?问问自己吧!去关注它的魅力吧!

我喜欢作文【篇三】:

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书,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我喜欢作文【篇四】:

我很喜欢他,喜欢他的笑,喜欢他的天真可爱,喜欢他的歌声,喜欢他表演的角色,喜欢他受伤时露出的倔强表情。喜欢他的理由有很多,他的名字就叫做——炎亚纶。

——题记

很早之前便已知道他,只是在2007年的时候看了有他出演的偶像剧《终极一班》。那时候,对他的角色丁小雨没什么感觉,直到后来才发现,自己开始关注他,收集他的海报,关注他的新闻。甚至开始关注台湾的政治经济。

他在《终极一班》里的角色丁小雨,我很喜欢。看似没有气势的姓名,却隐藏着一个拥有非凡气质的少年。只属于丁小雨的冷漠语气和表情,注定了他的不平凡。

后来,又在《终极一家》里看见了他,他饰演盟主灸舞,与丁小雨性格很相似的他,在偶像剧里,给人的感觉却截然不同,没有了冷漠。他可爱的表情,让我忘不了,灸舞坚强的外表下,却隐藏着巨大的脆弱。他说这一部偶像剧让他成长了很多,看着他向着梦想努力,我很开心。

我也喜欢,他对别人的忍让,练舞时留下的脚伤束缚了他,他虽然伤心,却也勇敢面对。娱乐节目主持人有时会提出过分要求,这些要求会让他的旧伤复发,但他却从不拒绝这些要求,当他脚上的纱布缠上又摘下,摘下又缠上,他却只是说:“我挺过去了!”他真的很坚强。

他左耳上的水钻耳钉,传言是他和他上任女友一起去买的,但他的女友却出车祸去世。他不管出道之前还是出道之后,都不曾摘下这枚耳钉。他对一份感情很专一,一直戴着这枚耳钉,是对女友的一份歉疚,也是对她许下的约定。

我很喜欢他,他的冷漠可爱,注定他在明星路上会取得不凡的成就;对他的喜欢,注定我会叫作布丁,我会一直在他身边陪着他一起成长。他还年轻,还会遇见很多的事,但是,不管遇见什么事,布丁都会和他站在一起,和他一起面对。

我喜欢作文【篇五】: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当然就是我家那只黑猫了,它有自己的名字叫:黑丝丝。这个名字很贴切的形容了它的外表,它全身都是黑毛。在漆黑的晚上,我们都很难发现它,有时候它从黑暗处走出来,还会吓我们一大跳。

黑丝丝刚来我家的时候,正是家里老鼠猖獗的时候,家里好多东西都被老鼠咬坏了,妈妈一气之下,就在亲戚那里抱回来一只猫,那就是黑丝丝了。一到我家,它的表现就十分神勇,接连几天我们都发现它抓了好多的老鼠,一个月之后,家里就再也没有了老鼠的踪迹,它被我们封为“灭鼠功臣”。

没有老鼠的日子里,黑丝丝的最大爱好就是规规矩矩的坐在我的旁边,像是一个刚刚挨完骂的孩子那样老实,全家人都被它严肃的样子给逗笑了,它却不理会我们的嘲笑,继续一动不动的坐在那里。它还有一个喜好,就是在我们吃饭的时候,围着桌子走圈圈,见我们不理它,它就会在我们的脚上踩来踩去,直到我们忍不住了,给它扔下一根鱼骨头它才罢休,真是调皮又可爱的家伙。

黑丝丝的到来让我们远离了老鼠的危害,也在空余时间里给我们增添了笑料,叫我真能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作文【篇六】:

我喜欢春天叮咚叮咚的溪流,让它载着思念流向远方.

我喜欢春天刚刚发芽的小花小草,对着它们点头微笑.

我喜欢夏天热得发烫的的海滩,光着脚丫在上面跑,留下一排排脚印.

我喜欢夏天看着太阳的向日葵,它们象一个个娃娃的脸,傻傻的与太阳公公聊天.

我喜欢秋天烂漫似火的红叶,飘满空中,舞动着自己闪耀的红裙子.

我喜欢秋天微微凉爽的天气,让人感到舒服与惬意.

我喜欢冬天那银装素裹的世界,好像走进童话般的感觉,而自己就是童话中的公主,数着一片又一片悄然落下的雪花.

我喜欢冬日那温暖和煦的阳光,披着金黄到处寻找快乐.

我喜欢默默的独望苍穹,傻傻的对着她哭,对着她笑.

我喜欢正午火红火红的太阳,喜欢夜晚温柔清冷的月亮.

我喜欢凝视水平如镜的湖水,看着它倒映红的花,绿的树.

我喜欢潮起潮落的大海,海浪轻轻抚摸着我的脸,就象妈妈的手,温暖而又细腻.静静的,让思绪纷飞,化成蝶,扇动美丽的翅膀,飞呀飞,消失在海天一色的尽头.

我喜欢骑着车漫无目的地的游逛沿途的自然风光.

我喜欢挑逗蚂蚁,看着它们云头转向找不到妈妈.

我喜欢蜷缩在墙角手捧着书,闻着淡淡的墨香.

我喜欢细细品味不加糖的爱尔兰咖啡,试着诠释它浓浓的苦涩.

我喜欢在流泪的时候露出笑脸,因为那样很灿烂,至少不会留下遗憾.

我喜欢深沉忧郁的蓝色,因为它显得内秀而不张扬.

我喜欢看着老爷爷说话时一翘一翘的胡子,然后偷偷的笑.

我喜欢这个世界,我喜欢好多好多.我庆幸自己有如此多可以喜欢的东西.

我喜欢作文【篇七】:

“自甘堕落的人总认为自己是最不可救药的瘫痪者,因而总是赖着不起来”。这句名言是着名的亨·埃利斯写的,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

缺乏自信心,是失败的最大原因。一个人若是没有自信的话,那他将一事无成。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出第一步,自信的去面对每一件事情,把“不可以”、“不知道”、“不会”等词全部消除。

这句名言说的真对,自己首先没有能力,只是一个弱者,那谁会帮你走出困境,你又将如何振作起来?

我有时也不太自信,但最终还是完成了任务,这是为什么呢?

有一次,市区搞征文活动,老师鼓励我参加,我心中忐忑不安,手指打圈圈,认为自己没有能力写好这篇文章,所以,一直心神不定,脑子里一团糟,心想:别人一定比我写得棒,再写也是白写。

在一次阅读中,看到了许多关于自信的名言与故事,顿时,我疑惑的问:“同时一个起跑线,同时一个目标,我为何没有信心参加比赛呢?”经过这么一想,我豁然开朗。在不断的努力与钻研下,我反复斟酌文章,用自信、汗水和心血完成了文章,那时,我心中感到无比快乐:原来,只要有信心,任何事都会迎刃而解的。

这句名言带给我很大的启示,他将会伴随我度过一个又一个岁月,解开一个又一个困难。

我喜欢作文【篇八】:

我最喜爱的一首诗是【锄禾】,这首诗启发了我千万不能浪费粮食,因为每一粒米都是农民伯伯用很多心思栽种和培育,所以我们千万不要随便浪费粮食。

这首诗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意思说,在烈日当空的正午,农民们还在田地上辛勤地劳动着,一滴滴汗水留在这块土地上。但谁又会知道你这盘子里的每一粒米,却是农民伯伯辛辛苦苦的劳动换来的啊!

在我读小学一、二年级时,我是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我要什么,想吃什么,爸爸妈妈总会尽力的满足我的要求。吃饭的时候,我总是吃到一半时就倒了。有一次,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我央求妈妈帮我点两个儿童套餐,一个套餐有一大碗饭、两个鸡腿、一盘青菜、两杯牛奶。当我吃到第一个的时候就不想吃了,还剩一个鸡腿和半碗饭,白白浪费了那么多食物,用完餐后,我们正准备回家,一出饭店的门,忽然,我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妇人拿着一个别人吃过的饭盒冲去一条巷子,里面有一个小女孩,那位女妇人马上去喂那个小女孩吃饭,自己一口也没吃,此刻,我感觉十分惭愧,才知道,浪费食物是可耻的行为。

这首诗启发了我千万不要浪费食物,因为每一粒米都是农民伯伯的心血。从此,我早也不浪费食物了。

我喜欢作文【篇九】:

“人美不一定心灵美”是我最喜欢的格言,也是我的座右铭,它让我明白人不可貌相,海不可斗量。记得在老家时,我正在田间玩耍,看见一个女孩,她长得十分美:头上长着乌黑光亮的头发,脸蛋白里透红,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张樱桃小嘴。

我想她既然长得这么美,那么她的心灵也一定很美吧!于是我就诚恳的和她交了好朋友。一开始她对我很好,经常和我一起玩,谈一些家乡的风俗、美食、景物……慢慢地我就把她当成了知心朋友。可是时间长了她对我的友谊不是在加厚,而是在渐渐变淡了。当我向她津津有味地向她分享我的快乐时,她并不向从前那样细细地倾听,而是大声对我说:“别说了,烦死了,真是无聊死了。”我只好闭上了嘴。

当我再次去找她时,她竟对我大声嚷道:“你滚开,我又不认识你。”我听后十分生气,便不敢再呆在这里了忙哭着跑回了家。

同学们看了我的教训,你们是不是也领略到了“人美不一定心灵美”的含义呢?它告诉我们交朋友不要看人的外貌,而是看她的心灵美不美,才能交到知心朋友,毕竟友谊是无价的!

我喜欢作文【篇十】:

一问到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就是《西游记》了,因为西游记里的故事都是奇特的,非常有意思,所以,我很喜欢《西游记》这部经典作品,使我浮想联翩,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的事。

调皮捣蛋的孙悟空,贪吃贪睡的猪八戒,忠厚老实的沙僧,一心向佛的唐僧,都是西游记里的主要人物,他们共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闯过了一次又一次的磨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途中经历的故事,真的很有趣,也很危险。例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孙悟空等等。一系列有趣的故事! 因为三打白骨精逼迫让孙悟空出走,那是因为唐僧实在是太向佛了,连是人是妖精都分辩不出来,一心只想把孙悟空赶走,不听孙悟空的解释,只是为这三个人叹息,认为他们都不应该被杀,都太可怜了,就什么都听不进去了,只想让悟空走。

像这样可悲的故事也不少,搞笑有趣的故事也不少,真是太有趣了。

西游记中有实在太多的故事吸引着我,如:猪八戒因为贪吃贪睡的习惯,一直也没有改掉这两个坏毛病,为吃东西,尽想一些馊主意,总要让自己吃到最饱,睡觉为了睡得安稳而不被孙猴子捉弄而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不让别人看见,就算不慎被看见了,他也总会想办法,帮自己推卸责任。 沙僧一路上任劳任怨,背着所有的行李,没有半点怨言,一心只为师兄们着想,一路辛辛苦苦,不求回报。 唐僧从小就一心向佛,心地善良。连妖精变的如来佛祖都认不出来,例如:师徒四人来到小雷音寺,都是因为向佛的缘故,被妖精耍的团团转。不过向佛也有好处,像有些妖精就喜欢唐僧向佛的那一面,因而就此脱险,没有被妖精吃掉,真是有惊无险啊! 西游记这本书真的很有趣,而且读了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坚持不懈、团结一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决心.......

有机会你也可以读读哦,里面有趣的故事很多很多.......

我喜欢作文【篇十一】:

我最喜欢的一幅对联是“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

这是颜真卿的一首绝句“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黑发不知勤学早,白头方悔读书迟。”中集引出来的一副对联。

这副对联中的“黑发”借代青春年少,“白头”即满头白发,借代老人的垂暮之年。全联大意是“少年不知愁滋味”,年轻的时候往往贪玩,不懂得充分利用时间勤学苦练,多学点知识,而到垂暮之年才来后悔没有及早努力,但已为时太晚。

这副对联的上下联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告诉人们要珍惜青春时光,勤奋学习、努力、上进,否则到老年写首往事时,只有对天长叹!

是的,我从这副对联领悟到:我们年轻人要珍惜时间。因为时间它不会等人,只有你自己去抓住它,把握它,它才会在你的生命中绽放光芒,让你的人生充满希望!这副对联也告诉我们要努力学习,不要到老才后悔。因为我们正值大好青春,是我们努力学习,勤奋学习的最佳事迹。我们要抓住我们的青春,努力去打造属于我们自己的青春,让自己的青春变得有价值、有活力。所以,我们要珍惜时间,珍惜我们的青春。

这幅对联让我明白了:时间是一条河流,他缓缓向东流去,一去不复返!所以用现在开始我就好好好学习。

我喜欢作文【篇十二】: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水调歌头》“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不应有恨,何事常向别是圆?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常久,千里共蝉娟”。正因为它有耐人寻味的遐想我才喜欢它!

每每次读这首诗时,我都忘不了它的“照”“眠”“圆”“难”这几个字眼,都引起我深深的回忆。李白当年也不是举着酒杯,望着明月,思家思亲的痛苦也让我们久久不能忘怀,当我读到“但愿人长久,千里共蝉娟”。把作者从对月亮的埋怨,责怪月亮故意捉弄人,实质是借月来写亲人不能团聚的惆怅。中秋佳节,明月是那么的圆,我望着明月。

把我的思念与祝福托付给明月带我传向远方的父母,如此之看,明月并不是没有优点,“何事常向别时圆”,叙述了为什么偏人们分离时圆呢?人们啊!你们只在痛苦,分离悲痛的心情下看到了明月圆,就对月亮埋怨,又根本只看到了明月的表面,“别时圆”也许是明月对下次团聚做预告呢?如果“别时圆”是人们分离时看到的景色,把分别的痛苦毫不会的算在了无辜的明月身上,让明月背负一个不雅的名称,如果离别时,明月是缺阴,那么人们岂不是说明月不近人情,我痛苦,“你”干嘛是缺一半,不就是在嘲笑我离别家人,孤身一人呢!

无论在么样的环镜下,人们都会责怪明月,明月不是很委屈!很无奈吗?离别并不是痛苦,离别也许是在预示着下次的团聚呢!把所有在心中的郁结抛开,把心胸开阔的积极乐观的旷达情怀开启,用另一个方位去看待一件事物,必将有所启示。

我最喜欢的一首诗是《水调歌头》,你们最喜欢的一首古诗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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