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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4-26 06:26:05

我喜欢作文

篇一:我喜欢作文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面的扩展,我积累的名言和格言也日益增加,比如:“灵感只占百分之十,百分之九十是汗水”,“青春是有限的,智慧是无穷的”等等。在许许多多的名言和格言中,我最喜欢的是“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名言。

这句名言是意思是:当你取得好成绩时,一定要虚心,不能骄傲,否则就会退步。它就像登山一样,一定要小心,不然将掉入万丈深渊。

记得上个学期,我期中考试考到了第三名。这是“史无前例”的,我从来没考到过。我很得意,到处问别人的分数。当别人低于我时,我便沾沾自喜,当别人高于我时,我便在心里暗暗打定主意,以后要超过他。

正当我在别人面前吹嘘自己时,我的好朋友来到我身边,她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你不能太骄傲,要牢记,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句名言。”我根本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随口说了一句:“知道啦。”说完之后,就回去了。

后来,在期中考试中,我果然退步了,只得了第四名。这时,我才明白这句名言的真谛。我找到我的好朋友,对她说:“谢谢你当初那句名言,我明白了。我一定会再接再厉,勇攀高峰的。”我们都自如地笑了。

“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人生就象一张多姿多彩的图画,成功和失败都是必不可少点缀。只有我们虚心学习才能取得进步,取得成功。

篇二: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看书,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我喜欢看画得栩栩如生的图画书、优美的散文、能帮助你解决问题的百科全书……我认为他们都蕴涵着丰富的知识,能让你不再是愚笨的人。它们也能使我们的生活变的丰富多彩,不再枯燥乏味。

我喜欢食物,我喜欢地摊上卖的特色小吃,我喜欢餐馆里的八珍玉食、凤髓龙肝,我也喜欢一些巧克力、面包、饼干之内的零食,我认为他们记载着古代文化。

我喜欢花,我喜欢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十里飘香的桂花、国色天香的牡丹、明霜傲雪的梅花……我还喜欢开着山路里的不知名的小野花,我认为它们不像温室里的花朵那样脆弱,它们在十分恶劣的环境下都能生长,它们是坚强的代表。

我喜欢早晨在树林里散步,我认为,在幽静的树林里,享受着阳光的淋浴,听着枝头的鸟儿欢唱,闻着扑鼻而来的淡淡的花香。会让我心旷神怡。

我喜欢梦,我喜欢梦里奇异的享受。有时,我梦见自己成为一名正义的大侠,挥舞手中的宝剑,锄强扶弱、劫富济贫、除暴安良。有时,我会梦见自己成为一名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军师,运用自己的智慧,帮助皇帝战胜敌人,保家卫国。有时,我会梦见一些奇异的景观。例如,荷花如海,完全没有边际,晚上的时候,山上隐隐约约闪烁着一点亮光,显得格外神秘。

我喜欢秋天的时候在果园里漫步,我喜欢看到橘子、苹果、梨压弯了树的腰,农民伯伯在丰收的景象。有时,我也会自己摘下一两个水果,品尝它的香甜可口的味道。

我喜欢生活中所有美好的事物。

篇三:我喜欢作文

每个人都有很多自己喜欢的名言,我也不例外。但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这句名言出自我国春秋时期大教育家、思想家孔子的口中。

这句名言的意思是: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才是真正的明白。散文吧原创

这句名言常常在我的耳边响起,记得有一次,数学老师在上课的时候讲一道思考题,因为这道题比较复杂,而且有些步骤又比较难懂,所以老师讲了两遍,讲完以后老师问我们懂了没有,有很多同学都点头试意,表示明白。可我还是有几步不明白,可我看见那么多的同学都懂,便想混弄过去。当 时我忽然想起: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于是又问了老师,老师又认认真真得给我讲了一遍,这下我弄明了这道题的全过程。老师看到我高兴的表情,笑了笑。一段时间过去了,这个单元学完了 ,也该测试一下这个单元学的怎么了?就在这个单元测试的试卷里那道思考题出现了,我毫不犹豫的把那答案写了出来。很快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一个优异的成绩。我得好好谢谢这句名言,是它让我考了这样好的一个成绩。

从这件事以后我更喜欢这句名言了,它常常教育着我、鼓励着我前进、前进、再前进;它天天伴随着我成长、成长、再成长;它一直在我的前、后、左、右出现。

我喜欢: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这句名言将伴随我长大。

篇四:我喜欢作文

当我看完《水浒传》这本书时,最令我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

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更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平,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太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里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洒鸳鸯楼,把气撒到别人身上,连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其妙的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过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家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肉,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他当成教科书。

篇五:我喜欢作文

从爸爸妈妈讲安处徒生童话给我听,到了自己会读,再到反复读,我也记不得有多遍了,感触却和印象中的一次和一次不一样了!尤其是丑小鸭这篇童话故事,它将勇气、奋斗、善良和远大理想的种子种在了我的心中。 故事从家禽棚处展开,从孵化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开始受到了别人的质疑:比别人更长的出生时间让它的身份变得更加神秘,那里的鸡鸭有作为宠物所特有的高傲以及对不入流同伴的冷漠和残忍,它们追逐,辱骂,虐待,丑小鸭,咬它、啄它,万般无奈的丑小鸭不得不逃走,去寻找那没有压迫的自由世界。

在大自然的风浪中,丑小鸭历尽了劳累、饥渴、孤独甚至是致命的危险,但是它凭着不可遏制的求生欲望,不断地奔跑、抗争,也不断在成长。其间,它也曾到过一个老太婆屋内,可以像那里的一只猫和一只母鸡一样每日只要咕噜咕噜叫或下蛋就可以安度一生……就在这时,丑小鸭的思想发生改变了,它的目标不在此,它的志向已经是外面广阔的天地。为此,它不得不又重新回到严酷的野外艰难求生。终于,春天来了,它振翅飞起,连它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之际,它已经翱翔在广阔的蓝天中。它成了天鹅群中最美丽的一只。 这篇童话故事让我深深体会到,只要不懈的努力和追求,积极进取,即使身处逆境,也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理想,实现自己的追求。

篇六:我喜欢作文

我相信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电视栏目,有人《走遍中国》,还有人《“欢乐集结号” 》,也有人喜欢《中国好声音》。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讲动物的《动物世界》。

令我印象最深的要数《猎豹的成长》了。猎豹的成长故事中有艰辛、快乐,也有失落、痛苦。猎豹妈妈一旦捕到猎物,就会把它的一条腿咬断,然后拖到小猎豹面前,督促小猎豹去追捕。如果小猎豹没追到,猎豹妈妈就会撕咬小猎豹让它继续追捕。没想到动物培养孩子这么有胆有识,我不禁对猎豹妈妈的所作所为感到震惊,产生了深深的敬佩之意。

《动物世界》里,既有“紧张的一刻”,又有“励志超越”的事例。

动物中,飞行类的迁徙动物每年都要迁徙两次。来回行程高达十万多千米。生长在沼泽地带中的丹顶鹤就是其中的一种。它们每年都要飞越“世界屋脊”珠穆琅玛峰,飞行中还要防止强敌的袭击,在种种困难之下,它们没有气馁,没有退缩,没有胆怯,更没有选择不迁徙。在漫漫旅途中,经历过多少排斥生灵的高原风雪,从鬼门关走过又复活过来,它们无疑经受过上百次的折磨,却能一次又一次的展翅高飞……多么顽强的意志啊!上帝让动物们能生存在这个世界上,是要经历多么苟刻的考验啊!

《动物世界》,虽然只是一个普通的栏目,但它能告诉我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给予我们许多启示。《动物世界》这个栏目诉说着动物之间的故事,我不仅学到了许多动物知识,更让我明白了动物世界和人类世界一样充满机遇,充满竞争,也充满爱。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电视栏目——《动物世界》。我觉得这个节目把动物的时间都很形象的表现出来了。

篇七:我喜欢作文

我是一个活泼的小女孩,从小就擅长特种运动,我最擅长的是打羽毛球,因为在球场上挥球拍,击球的瞬间都会释放一种又一种压力,但是这个暑假我却迷上了另一种运动,随着巴西世界杯的到来,足球成为了热门的话题,大家都喜欢看外国球队的比赛,有时他们看的是球技,但是我们女孩子看的却是外国球员迷人的眼睛,这也是足球吸引我的地方之一。

足球场上有新鲜的草地,他们总是会散发出迷人的香气,那是春天的味道又仅仅属于夏天,那天爸爸带我来到他经常去的足球场,让我感受足球这项运动的魅力,我只是站在一旁看着,爸爸虽然岁数已经不小了,但是跑在球场上还是很迷人,这也许就是运动的魅力,它总会给人带来活力,我突然对足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个拥有二十二人比赛的场地总是会在不经意间给人带来很多惊喜,那不仅仅只是追着足球跑来跑去,这好像是一种职业精神,因为对它的热爱才产生了对它浓厚的兴趣。我对足球没有什么特别的回忆,只是简单的看了一场爸爸的足球赛,他们在球场上的拼搏就像是人生的马拉松,虽然只是球场但是他们不停的奔跑就是他们的信仰。

我突然爱上了足球,我突然觉得这是一个使人激动的运动,即使它充满刺激,但却让人观众振奋。

篇八:我喜欢作文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名著,但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一位名鲁叫鲁滨逊克鲁索的人去航海的过程中不幸沦落到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但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智慧,克服了许多困难顽强地在孤岛上生活了长达二十年。最后还把原来的“无人岛”改选成了“幸福岛”。

鲁滨逊多么有智慧呀!在孤岛生活的岁月里,有一次,鲁滨逊抓到两只山羊,他把羊肉吃了,利用羊油当蜡烛!还十分留意自然环境,他把孤岛的天气分为雨季和旱季。还有一次,他生病了,他想起巴西人用烟叶来治病,正好自己贮藏了许多烟叶,他生生地把烟叶吞进去,味道很苦涩,但奇迹般地治好了他的病。后来他就用甘蔗汁淹制烟叶苦涩味道减轻了很多。

鲁滨逊还十分善于发现。有一次,他有孤岛散步时,发现岛上有许多椰子。梅子和佛手树。这些树结出了许多果实,他就用这些果实充饥。有一回,他出去打猎时,发现了一种类似狐狸的动物。一次他在林中发现了一种叫铁树的植物,后来他用这种树木来做铲子这个工具给他扩建自己的山洞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鲁滨逊流落孤岛却一点也不灰心,靠着自己顽强的毅力克服了许多困难他在孤岛生活长达二十八年,我敬佩他!

篇九: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幻想,并且希望幻想能现实。,到那时,再也不用为作业太多发愁了,我让“我”坐在那里(家里)飞快地写作业,而真正的我却在尽情地玩耍。

假如幻想能现实,就再也不怕打架打不过别人了,当别人打我的时候,我就让“我”在前面挡,而真正的我还在快乐地玩儿。

假如幻…

我喜欢幻想,并且希望幻想能现实。,到那时,再也不用为作业太多发愁了,我让“我”坐在那里(家里)飞快地写作业,而真正的我却在尽情地玩耍。

假如幻想能现实,就再也不怕打架打不过别人了,当别人打我的时候,我就让“我”在前面挡,而真正的我还在快乐地玩儿。

假如幻想能现实,上课的时候,我就让“我”坐在那里(教室里)听讲、发言,而真正的我却在家里的床上唱歌、跳舞,快乐地玩儿。

但我也只顾玩儿,不愿思考、学习的人。假如幻想能现实,我会变成一只蝴蝶,飞遍世界所图书馆,在“书丛”中吸取养料。

假如幻想能现实,我就变成一名神医,治好全天下所有人的病。

假如幻想能现实,我就会变成一根魔术棒,用棒一指就能打开天下所“谜”,并且把答案告诉大家;把所星球都变成生命的源泉;找到宇宙的边界,宇宙外面是;为空军叔叔建造一架架飞机,为海军叔叔建造一艘艘战舰,为陆军叔叔建造一辆辆坦克;把粮食、金钱变成无数粒、无数枚。还要为人类返老还童技术、代替人类工作的机器人……。可是,我的幻想还远远不止……。

篇十:我喜欢作文

在茫茫的书海中,我找到了一本可以让我这个迷失在书海中的人一丝光明的书——《小王子》。《小王子》中的主人公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小得只有他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行了,在宇宙的一些小星球上遇见了许多奇奇怪怪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里遇见了一位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并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小王子非常想念他在小星球上孤零零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回到他的小星球上,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

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了。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是真正的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地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他星球上唯一的玫瑰花被羊儿吃了他还请飞行员给他的羊儿画了副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其他玫瑰不一样,如果花儿没有了,他的小星球就像是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小王子》这本书中的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譬如,那个什么手下都没有的国王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自欺欺人;那个每天不停数星星的商人的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在没有意义的事上浪费时间;那个每天不停点灯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则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会做错事,大人们也不一定什么都对,我们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要永远保持一颗纯洁的心灵,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真要追寻的东西。不正是这样吗?

篇十一:我喜欢作文

我们每个人都会用一句喜欢的名言来激励自己成长,我的喜欢的一句名言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我的英语成绩在班上还可以,每次考试不会低于90分。但是要命的是我每次考试总以两三分之差与100分“擦肩而过”,真是太可惜了。每次我把试卷拿回家时,妈妈见了总要说:“缘缘,你怎么总是差了那么两三分呢?多可惜啊,你明明可以考到一百分的。”

有一次,我下定决心要考一个一百分。于是,考试的前一天晚上,我把英语书仔仔细细地复习了一遍。第二天,当英语老师把试卷发下来时,我拿起试卷做了起来。安静的教室里只有一片“唰唰”的写字声。大约过了二十多分钟,我终于把整张试卷全都做完了。于是,我又仔细地检查了起来。下了课,老师让我们把试卷交了起来,我满怀信心地交了上去。

第二天,当考师把试卷发下来时,我接过试卷一看,上面是一个鲜红的“100”我可高兴了。

是啊,“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付出努力,就一定能够取得成功。我经过了不懈的努力,终于取得了一百分。我用真实的事例,更加证实了这句名言。

现在,我已经积累了很多名言了,但这句名言始终是我记忆最为深刻的。

篇十二:我喜欢作文

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书吗?那就是《弟子规》,我非常感谢它,为什么呢?看看下边的故事吧!

那时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有一次,爸爸从上海出差回来了,下午五点回家。我的心情真激动啊,盼着爸爸快点回来,因为爸爸说了要带礼物回来。谁知我从四点等到了五点,还不见爸爸的踪影,我气极了,一下子就关掉了电视机,蹦出了家里。下楼时,忽然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是爸爸!我兴奋极了,跑过去拥抱爸爸。“爸爸,我的礼物呢?”我忙问爸爸。“当然有了,看!《弟子规》。”爸爸笑着对我说。“唉,每次就带这些书,算了,先看看这本书再说吧。”我不满地小声嘀咕着。

读四年级时,品德课的唐老师说:“这学期我们学《弟子规》。”每次上课时,我总是认真地学。不知不觉,我们都学完第三部分了。老师说:“这次我们要做小测验了,做好准备呀!”这次的小测验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背诵,第二部分是根据意思写词语,第三部分是写学了《弟子规》的感想。在答第三部分时我填了:学了《弟子规》,我更乐意去帮助他人。结果,我考了99.5呢!我想:这真是不错哦!

我感谢《弟子规》,是他给了我帮助别人的心灵,我感谢它!

篇十三:我喜欢作文

音乐是每个人都喜欢的,因为音乐是滋润我们心灵的露水,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歌曲,我也有,我最喜欢的歌是《踏雪寻梅》。

小时候,母亲很喜欢这首歌,所以总是唱给我听。于是,这首歌从那时起就开始伴随着我。记得那时,我曾问过母亲:“您为什么会喜欢这首歌呢?”母亲只是笑笑说:“我只是爱上这首歌的意境罢了。”那这首歌的意境又是怎样的呢?“在我不停的追问下,母亲说:”在一个下着雪的晴朗天气里,梅花悄悄地绽放,四周弥漫着梅花的香气,有一个读书人骑着一头毛驴过桥,那吊在驴脖子上的铃铛就当当作响,那人伸手摘下了一支梅花,将它们放在玻璃瓶子里供养,梅花在书桌上伴随着他读书、弹琴、度过一天又一天的时光。。。。。。

“想起母亲所说的,我又再一次地想起那场景,慢慢地,我也喜欢上这样的意境,四周开满梅花,生活祥和安定,没有吵闹、没有纷争,有的只是清脆的铃声与淡淡的泌人心肺的花香。。。。。。小时候还曾经有过疑问”为什么冬天会有花开?“慢慢地,由于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我懂得了因为梅花不畏严寒,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为人们传递春天就要来临的讯息。这不就是做人的道理吗?于是,这也成为我喜欢这首歌的原因。

现在,每当我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听着我最喜欢的这首《踏雪寻梅》,这样,我就会感觉自己乘着音乐的的翅膀,遨游在天空之中。

篇十四:我喜欢作文

 今年寒假,我读了中国 四大名著之一的《 西游记 》之“三打白骨精”,很有感慨。

故事讲的是唐僧师徒离开五庄观之后,继续赶路。途中,孙悟空在帮师傅去摘果子的时候,白骨精发现了唐僧,就想要去活捉他,她早就听说吃一块唐僧肉,就能长生不老。白骨精正想扑过去捉唐僧,忽然想到这样直接暴露真面目,大徒弟孙悟空一定不会善罢甘休,还不如先把他们骗进洞里再说。于是三次各扮成姑娘、老太太和老头,但每次都被孙悟空识破,打回原形。唐僧见悟空打死了“人”,气极了。虽然孙悟空解释再三,打死的是妖怪,但是唐僧肉眼凡胎。再有多嘴的猪八戒,一心想回高老庄当女婿不想取经,就帮着师傅撬边,唐僧一气之下把孙悟空赶走了。妖怪趁机掠走了唐僧。

读完故事,我替孙悟空感到冤枉。唐僧没有火眼金睛,他要是有,看见妖怪,也会同意孙悟空打。作为师父却不信任自己的徒弟,被妖怪利用,真是愚蠢!孙悟空也算是比较仁义,说什么“我和你师徒一场啊”,“你大恩大德不报不行啊”,换成我,这么没有是非观念的人我才不跟他多说呢,一个筋斗儿回花果山享大福了。再说说这个猪八戒,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就因为没吃上妖怪送的饭,把唯一的“顶梁柱”给赶跑了,回头再被妖怪给吃了,这还不知道哪头划算,真是猪脑子。

同时,我也感觉到集体的力量是强大的,团结一致妖怪能把你怎样?一旦自己搞不团结,妖怪就会趁虚而入。这正是唐僧被抓走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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